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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者:Sinhako/万年国会

萬年國會,是指中華民國1947年所選出的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等中央民意代表,官方稱為「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簡稱「資深中央民代」、「資深民代」,民間暱稱為「國會」、「代表」、「法統」等。1947年(民國36年)中華民國憲法施行後,1949年國共內戰失敗,國民黨政府敗退來臺後,停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故此屆中央民意代表長期未曾改選,任期達四十多年,因此被黨外人士在內的民主派及在野人士譏為「老賊」,直到1992年底才全面改選。萬年國會一詞由施明德首先提出,而後由黨外運動人士沿用。

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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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中華民國正式行憲後,選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第一屆立法委員第一屆監察委員(俗稱老代表),並於1948年(民國37年)3月在首都南京正式報到召開集會。但是,由於國共內戰失敗,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於1949年12月7日遷往臺灣臺北市,不久之後失去了中國大陸的實際統治權。因此,自然無法選出除台澎金馬外之代表。

雖然如此,但來臺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在當時被多數國家認為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擁有全中國的代表權,此批於大陸地區選出之中央民意代表亦被視為所謂「法統」之象徵,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尚擁有大陸地區統治權的重要象徵。因此非臺澎金馬的國大代表、立委、監委便一直不改選(當時認為臺北僅是中華民國的暫時首都,真正合法的中央民意代表應該在反攻大陸後於前淪陷區選出第二屆才是正統)。在此種狀況之下,由於“反攻大陸”遲遲未能達成,政府以「淪陷區無法改選」為由,第一屆中央民意未曾全面進行改選(憲法規定每六年改選一次)。因為此原則,出現第一屆淪陷區(非臺澎金馬)的中央民意代表任期自1948年至1992年,長達45年的怪異現象。

1978年,施明德筆名「許一文」在黨外運動雜誌《這一代》發表《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文章中首先提出「萬年國會」一詞,從此「萬年國會」成為黨外人士譏評長期不改選的國會之用語。曾任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朱高正更引用《論語·憲問》中孔子指責原壤的話:「幼而不孫悌,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批評資深民意代表為「老賊」。而每當開會時,老國代提著點滴、尿袋,或者開會打瞌睡的負面形象,更是屢屢透過新聞媒體畫面放送到全臺灣,甚至全世界[1]

在此期間,中央民意代表部分僅就臺灣地區人口增加(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時,臺灣澎湖已成為中華民國的一省,故臺灣省於1947年時亦選出代表臺灣省的立法委員與國大代表前往南京參加集會)及委員缺額進行增額補選;但這些增額的民意代表需要定期改選,淪陷區的中央民意代表則不必改選。

萬年國會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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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26日,立法院通過《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適用範圍包括立法委員與國大代表。

1990年,大批大學生為了抗議當時萬年國會所進行的總統選舉,於中正紀念堂前發動抗爭活動,也就是「三月學運」,又稱「野百合學運」。最後,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接納了學運代表的意見(不過李登輝當時亦是先已由當時的「資深國大代表」所選出,而後李登輝推動公民直選總統),推動修憲,並於1991年(民國80年)將擔任了43年的565位國大代表全數優待退休,遴選新任國民大會代表。

此後,隨著《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分別於1991年通過、廢止,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地區(臺澎金馬)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始有法源根據。隨後的1992年,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除監察委員改為總統任命外,正式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行第二屆立法委員之選舉,萬年國會自此正式走入歷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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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若林正丈,《蔣經國與李登輝》,賴香吟譯,臺北:遠流出版公司,1998年。195頁。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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